2023年3月28日,我公司依据《利川市翔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利川市元堡乡东曹村九组,有村级公路从项目民爆仓库值班室北侧经过,值班室与库区间由建筑设计企业自建道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利川市翔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4日,利川市环保局以《关于利川市翔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利环审[2018]36号)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于2018年5月建成,属“未批先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进出库区的汽车产生的尾气和道路扬尘。项目区进出车辆主要为民爆器材运输车辆,车流量很小,车辆在运行时将排放少量燃油尾气,燃油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HC、NOx、CO等,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库区范围内已进行道路硬化,可以大大降低道路扬尘。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水,无生产的基本工艺废水产生。项目生活垃圾污水产生量0.4t/d,项目已在值班区设置15m3的化粪池,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化粪池容积可满足运营期值班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的需要。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噪声值在75-85dB(A),噪声值较小,现采取的措施为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超速超载,在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等,采取一定的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目前尚未产生过期失效的炸药、雷管,故项目运营期固态废料主要为值班人员生活垃圾。据统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kg/d,0.55t/a,值班室已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运输至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桶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若产生过期失效的炸药、雷管,我公司将及时将其清理出库,并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利川市公安局组织监督销毁。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进出库区民爆器材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及扬尘,其产生量小,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值班室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进出库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值班室设置有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运输至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桶处,由环卫部门最终处置。
本项目为炸药和雷管的贮存,其运营期污染物产生量小,在采取对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环保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4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