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伤人 房主与无资质承建人共担责
添加时间: 2024-01-01 17:58:40   作者: 滑石粉 腻子粉 石膏粉

  粟某将私家高层住宅楼承包给无修建资质的石某承建,在施工中一袋腻子粉从高空坠落,砸中了运送腻子粉的王某。近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高度风险作业致人损伤补偿纠纷案,粟某补偿王某医疗费10911.2元,石某补偿王某医疗费43644.8元

  粟某与石某于2011年10月8日签订了一份《修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粟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法将其坐落田林县富源车站后边的私家住宅楼发包给石某承建,石某并没获得相应的施工资质。2012年5月18日粟某打电话给卖腻子粉的老板张某英需求购买腻子粉,所以张某英便雇请王某的三轮摩托车运送腻子粉,当王某在房子的大门前卸货时,一袋正在起吊的腻子粉从房子上坠落下来砸到下方的电线后再反弹落下砸中王某使其受伤。王某受伤后住医院医治,共花去医疗费54556元。

  法院审理以为,粟某将其房子建造工程发包给无修建资质的石某承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原告所遭到的危害应承当非必须的职责。石某承建高层修建后雇请工人进行施行工程是本案的承建者,应承当首要职责。结合本案两被告的差错程度,确认石某承当80%的补偿相应的职责,粟某承当20%的补偿相应的职责。